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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兴律师团队商务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兴律师团队商务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涉外律师比一般律师的要求高,不但精通法律,还得精通英语,因此 涉外律师的待遇不错,收入比较可观,年薪范围在3万~50万之间。
从业时间长,经验丰富的律师,在一线城市和沿海城市,一般年薪在40万~50万。
中兴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挺好的。
中兴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9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2010 年,中兴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获得首批H 股审计执业资格。2010 年12 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经过九十余年的长足发展,中兴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
亲!成年男人,14岁女孩!如果70岁男人,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无论怎样,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
受害者,还律师,没有道德的律师,三观不正的律师!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没有人品!人性!学问就是助纣为虐!
鲍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把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9月,跟李某某母亲QQ交流,商量收养女儿的事宜;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发生关系,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自杀,被他人救下,送警;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强奸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这个新闻我看过,记得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很愤怒,也很心痛,心疼这个女孩子所遭受的苦难。
首先这件事情,女孩的妈妈有责任,我也有女儿,我想如果是我,我是绝对不会让我的女儿跟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父亲独处的,而且还是长期独处,这个母亲在干什么,为什么自己回老家呆着,这也是这个女孩的悲剧之一。
鲍毓明就是一个禽兽,现实版披着羊皮的狼。以欺骗单身母亲要和她结婚为由,侵犯未成年少女。在性侵后试图给养女洗脑,告诉她这是正常的父女相处方式,还强迫养女看成人片,看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的片子。并囚禁这个女孩,强迫她使用各种情趣用品。一个14岁的瘦弱少女,怎么能反抗一个体重200多斤,身高一米九几的成年男子,几次试图自杀都没成功。女孩好不容易逃脱牢笼,报警成功,结果他买通警察,让一个满心以为看到希望的女孩再次绝望。
这个鲍毓明是多么禽兽才能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为了满足自己兽欲,毁了一个少女的青春,甚至是一生。我不知道他所受的高等教育都哪里去了,怎么培养出如此一个不能称之为人的禽兽。女孩可是一开始就把他当父亲,他怎么忍心把一个视他为父亲,为长辈的孩子伤害到如此地步。即使现在事情暴露,还在一味地辩解,伤害这个女孩,连句道歉也没有,更没有悔过之心,还在用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遮掩自己的罪行。
希望法律给这个女孩一个公道,给罪犯鲍毓明一个惩罚,别让这样的人继续再祸害社会,别让这个女孩对社会失望,甚至绝望。公道自在人心,不管他怎么狡辩,他会得到相应地惩罚的。
这种新闻,我首先就是抵触,真心不想了解其中内情。因为不想看不想想,感觉恶心和悲伤,在这个时代,还会发生这种让人无法相信的恶习!
这件事,很奇怪的就是,这个女孩子的母亲,她这是直接 把闺女送到了火坑里去了。
我当过老师,知道现在大部分女孩子的父母,警惕性都是非常高的,尤其是保护女儿不受伤害这方面,思考得可比当老师的多得多。
这个女孩子的妈妈,脑子是不是进了水,为什么会主动把女儿送到一个单身男人旁边!其意何为!
我记得我们在学校的安全教育上,就多次讲这方面:
不要单独跟一个成年男人在一起。不管他是爷爷还是伯伯啥的。
遇到男人摸 你的私处要大声叫喊,并寻求大人帮助。不要怕。
等等。
我感觉,全班同学听得都超级认真。
可这个女孩子,怎么就一点防备心也没有呢!不要怪她,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怜至极!
另外,这个妈妈是不是神经病啊,她主动把一个女儿送到了一个单身的男人身边!
我想是不是为了钱!要不是为了钱!想不出其它理由!
这个男人,当然更是可恨的源头,罪恶的根源!
真心希望给这件事一个彻底的说明!
清楚的记得我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只觉得脊背冷嗖嗖的,有毛骨悚然的感觉。不能想象一个光鲜体面的人竟然有着那样禽兽不如的一面。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哪!
女孩的母亲出于什么起因将自己的亲生女儿“拱手”送给一个外人,仅仅是因为迷信?还是为了钱?我们不得而知,真相或许只有她自己清楚吧。
但可能令这位母亲也想不到的结果是:这位成功人士有阴暗肮脏的一面,他收养女儿的潜在目的是为了满足其禽兽变态的性虐待。母亲的初衷绝不是这个,但谁又能知道她的这一行为生生送孩子“羊入虎口”了,此刻的她,该有多悔恨自己?而她的女儿又是有多么的可怜?正在花样年华的孩子,以后的路怎么走下去?身体的伤口可以愈合,心理上的伤恐怕此生难以平复吧?
这位姓鲍的人不是一般的普通人,他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2018年6月,任中兴通讯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任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他的教育经历也相当华丽: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于美国桥港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试想,这样多重身份的一个人,又精通法律,当然太明白该如何去钻法律的空子了。你一个小小的、不谙世事的女孩子,就想把我扳倒?哪这么容易?姓鲍的肯定在做这些肮脏的事情前早就想好了一套说辞和掩盖自己罪恶的方法,他的高智商,他的巧舌如簧,肯定要为自己做冠冕堂皇的辩解。
他利用自己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先是把自己的恶行放在了女孩14岁之后进行,又对人说女孩不是养女,是将来要嫁她的云云。即便是你女朋友你老婆,你这样子的禽兽的性虐待就算是正常的行为了吗?
一个女孩子能鼓起勇气,不顾一切的去揭穿他的面目,我想不会仅仅是空穴来风吧?她得有多恐惧?多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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