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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继承是否需要执行协助函需要根据情况规定。并非所有车辆继承都需要执行协助函。只有被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拍卖的,才需要协助执行。申请执行函时,您需要准备车辆的相关信息。
车辆继承需要根据情况提供协助函才能执行。并非所有车辆继承都需要协助函才能执行。只能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拍卖,或者由仲裁机构依法仲裁。仅当机动车所有权通过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发生转移时,才需要出具协助执行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1条规定,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拍卖,或者由仲裁机构依法仲裁,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裁定转让机动车所有权的,原车辆为原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号牌或者机动车现拥有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号牌或者行驶证。驾驶证第《协助执行通知书》号,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取得机动车登记证、号牌、驾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号牌或者行驶证失效,并在办理转让登记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
首先,必须到死者居住地或主要财产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取得继承权公证。具体流程如下:
到多媒体取号机取号。公证员负责按照编号依次办理。
根据申请要求,用笔填写对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诉您应提交哪些证明文件和照片。
所有证明材料齐全。将认证材料和相关申请表提交认证官,认证官受理申请。
认证官审核《公证申请表》及提交的材料后,开具《受理通知单》副本,可用于办理立案、编号、缴费、证明材料复印等事宜。
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用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填妥的公证书。
然后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转让登记流程如下:
车管所档案查核刑侦、工商车辆检验领取驾驶证受理回执领取驾驶证原件购置税过户保险名称变更。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所有继承人必须到死者生前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公证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继承遗产的产权证书;死者的婚姻、父母和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出具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持公证处的公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提供的文件有: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原件;
3、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4、经交警部门核发后,换发新的驾驶证。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车辆都需要协助函来执行。以上就是小编对车辆继承是否需要车辆继承协助函的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