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教师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啊(教师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休完)

2024-03-06 12:52:01 围观 : 843 次

案件基本事实

今年6月,上海某学校一名女教师劳动合同到期。由于该老师正在休产假,学校将她的劳动合同续签至2023年6月。今年11月24日,该老师产假期满后,因家里的孩子需要照顾,无法返回学校。向学校申请哺乳假至2023年1月,学校会批准。

教师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啊(教师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休完)

法律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

本案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处于“第三期”的女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三期是指怀孕、分娩、哺乳期。当女职工处于这三个阶段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妊娠、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为止。

本案中,女教师于2022年6月分娩,因此自2022年6月起一年,学校与女教师的劳动合同延长至2023年6月。

2.与母乳喂养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劳动法,哺乳期一般是指女职工产后母乳喂养一岁以下婴儿的时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除劳动合同到期和自动续订外,还包括以下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哺乳期禁忌的劳动,不得安排母乳喂养一岁以下婴儿延长工作时间或上夜班。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六条规定:各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基本工资;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上海关于哺乳假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有困难并有工作许可的,必须申请并经单位批准,可以休六个月半的哺乳假。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诊断患有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的产后疾病,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哺乳假。适用。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哺乳假分为“可以批准”和“应当批准”两种情况。

本案女教师的情况属于可以批准哺乳假的情况。哺乳假的起始时间是女教师产假结束后。

4.本市女职工哺乳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哺乳假期间工资的规定是:女职工按照本规定享受的哺乳假工资,按照原工资的80%支付。单位提高工资时,对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视为尽职。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哺乳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按照《办法》享受六个月半哺乳假的女职工,其工资为按自己工资的100%计算。百分之八十八十都会给。这里的个人工资是指按照女职工在产前假、产假前正常工作月份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津贴和奖金)计算的。女职工仍有困难,继续休哺乳假不超过一年的,按工资的70%支付工资。

本案中,女教师申请的哺乳假将从2022年11月开始,到2023年1月结束,共计两个月。学校应该支付这两个月工资的80%。这里的个人工资是指女教师在休产前假或休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份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工作)。津贴和奖金)计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