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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监察机关已调取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尚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接受督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监察机关已调取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尚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在指定地点羁押:案件涉及重大的以及复杂的案件;可能逃跑或者自杀的;串通供述或者伪造、隐瞒供述或者自杀的。销毁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侦查行为的。对涉及受贿犯罪或者职务共同犯罪的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的规定采取拘留措施。”
对被调查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单位和家属,但有妨碍侦查情形的除外。妨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单位和家属。
监察机关拘留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监察机关调查后,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案。已采取拘留措施的,监察机关应当立即报告批准拘留的上级监察机关,并及时解除拘留措施。
一般来说,如果你被监管部门拘留,基本上就意味着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经监察机关调查后,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次被释放的可能性很小。但这并非不可能。
对于已采取留置措施,需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监察机关将在留置期限届满前请检察院提前熟悉案件情况。检察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后,在保留期限届满前审查决定是否采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一般来说,检察机关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检察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你暂时还可以出来,但不排除法院最终宣判的可能性。但对于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侦查对象,几乎都会采取逮捕、拘留措施。
监察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经审查决定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还应当作出解除拘留措施的决定,将被调查人移交依法向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调查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监察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留置措施的决定。
实践中,如果被拘留,大部分被调查人都会移送检察院逮捕起诉,最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我们奉劝被监管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最好不要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