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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追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机动车第三人责任限额内赔偿。当事人责任保险。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减轻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保险法》第五十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造成第三者损害的,保险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连带责任,可以向员工追偿……”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与司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可以对醉酒驾驶追偿赔偿吗?2、醉酒驾驶刑事处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留,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驾驶机动车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不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0毫升以上驾驶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机上乘客操作机动车辆;严重拥挤、超载、超速驾驶,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诉的;其他可能导致从重处罚的情形。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规定处罚实行多罪并罚。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罚款的,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行为人的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罚相适应的罚款数额。公安机关侦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对抓获过程、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血样采集过程进行笔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的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血前逃逸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检查时,为了逃避法律追诉,在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抽取血样前饮酒,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经检验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醉酒。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依法侦查、起诉、审判。并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办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节,可以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押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3.醉酒驾驶的行政处罚。同时,醉酒驾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清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无法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业性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操作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机动车。饮酒、醉酒后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终身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对酒后驾驶进行赔偿的问题。综上所述,小编提醒大家,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必须大于等于20毫克。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视为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即视为酒后驾车。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