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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是指至少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涉及外国法律或者跨境交易的合同。在日益增长的国际贸易中,涉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已成为企业开展国际业务的必要方式之一。但在签订涉外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首先,涉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是法律规定。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号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些国家对于涉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也有明确的规定,如US 《国际商事合同公约》规定涉外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因此,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涉外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外合同往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的条款有时也相当详细,很容易引发双方纠纷。合同条款可以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述,以便双方准确理解和遵守。此外,书面形式还可以在日后发生纠纷时为双方提供证据,帮助双方解决纠纷。
最后,采用书面形式也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签订涉外合同往往需要谈判和协商。书面形式可以让当事人更加认真地对待合同的签署过程,充分理解合同的内容和含义,进而遵守合同的条款。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很难有效约束当事人的行为。
总之,涉外合同有必要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纠纷,提高合同的可执行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涉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对待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注意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长远发展。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