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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

2024-04-07 10:32:22 围观 : 390 次

我们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如果我们异地定居,将户口迁至定居地,此时就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商丘退休人员搬迁受理登记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获取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丘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丘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附录第二章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口迁至居住地的人员。

常住外地居民:是指退休后在外地居住并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由用人单位派往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外地转介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介条件的人员。

第三章第八条: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跨省就医申请时,应当当日审核确认,录入省级系统,生成《湖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该表一式两份。一式两份,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一份由保险地经办机构留存,一份交给投保人。同时,确保参保人员社保卡跨省正常使用。

二、商丘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受理规定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向就医省份登记外,其他登记在提供医疗的省辖市进行;省内异地就医时,直接在省级或省辖市、直辖县登记。异地就医登记后,参保地医疗待遇将被冻结,一年内不再办理注销登记和变更登记地点。已获批享受门诊慢病待遇的参保人员,需到异地门诊慢病窗口办理门诊慢病挂号,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病待遇。

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结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须凭就诊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凭证报销。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按照参保地现行规定报销。

为保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请您在就医时出示二代社保卡。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商丘退休人员搬迁备案的法律依据以及受理条件的相关知识。办理退休人员搬迁登记手续必须具备的条件是首先必须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第二个条件是退休后必须异地定居,并转移户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寻求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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