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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传唤能否构成自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传唤能否构成自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算。
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传唤到案不一定构成自首。
因为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控制之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传唤到案是指警方根据调查需要将嫌疑人传唤至警局配合调查。
虽然传唤到案说明嫌疑人被警方所控制,但并不一定代表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也不能说传唤到案就一定构成自首。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自首者,我国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对于传唤到案的嫌疑人,由于没有自动投案的行为,也不够真诚,无法从轻处罚。
对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被传唤人能否认定自首,应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自首。
二是被传唤人经传唤后怀着侥幸心理,自信侦查机关未掌握其犯罪证据,只是在经讯问后迫于无奈才交待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不构成自首。传唤到案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因为自首中的自动投案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虽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投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传唤能否构成自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传唤能否构成自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