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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昆山刑事辩护实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昆山刑事辩护实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各位眼不瞎的昆山公检法看官恭请注意:
1,犯罪嫌疑人纹身男从下车实施犯罪行为到刀掉整个过程为1分15秒左右。受害人白衣哥捡刀到结束反击总时间也是1分15秒左右,
2,故意杀人(犯罪)需要有杀人(犯罪)动机和准备工作,他的防卫时间很短,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建立杀人(犯罪)动机和杀人(犯罪)准备,没有杀人动机和准备工作,就不存在蓄意杀人,也就不存在犯罪!
3,白衣男是一个从头到尾的受害者,在防卫前纹身哥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了,与已经是犯罪嫌疑人的纹身哥搏斗不属于犯罪!
4,攻击犯罪嫌疑人纹身男时,中间白衣男将刀朝纹身男丢去,并且有明显的停顿动作,(丢刀+停顿)这两个动作足以表明他想结束自己的防卫行为(注意白衣哥到这时还是受害者身份)
首先我声明一下,我准备去考律师证。让龙哥做我的当事人。因为龙哥托梦给我说,他是个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常年在家练习刀法。并开着宝马,带着砍刀,到处去见义勇为。那天晚上,于海明骑着单车。居然挡住了我见义勇为的道路。我一气之下,就拿出刀来,并使出杀手刀刀法。谁知刀上有酒精。所以脱手了。于海明接过刀子,居然不按刀法套路来反击。我只能躺在草丛里装死。后来救护人员来了。我躺在车上前思后想。想想就气人。结果就气死了!
尊敬的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我遵守并相信国家法律 坚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
那晚当他第一次冲向我 对我进行推搡殴打的时候 我只是采取躲 挡的防御性动作 没有过激行为 只是据理力争 因为我实在想不通一个守规矩的人为什么一定要给不守规矩的人让路 只因为你有宝马?有纹身?会使用暴力?可能是我的据理力争惹怒了他 也可能是在他的逻辑里 像我这样骑着电动车等红灯的人在他面前只允许说一句 大哥我错了 然后乖乖让路 …总之他怒了
当他回到车里拿着长刀面目狰狞的再次冲向我的时候 我感到了极度的恐惧 当锋利的刀刃割破我的皮肤 鲜血流了下来 我第一次感觉死亡离我这么近 逃已经来不及了 束手就擒我会被他砍死 我不能死 因为我还有亲爱的老婆 可爱的孩子 年迈的父母 我要自卫 我要反抗 我要活着…
当时我只有一个信念 我不能死在这个恶人手里 我不能让他再伤害我 我要奋力反抗 我不能让他再回车里取武器 (能在车里取出长刀的人 我不敢确定他是否有枪)我要活着…就是这样
昆山龙哥是社会能人的代表,为国家交税,为律师能有饭吃尽力,他只是一时疏忽犯了点小事,罪不致死,他没有真的想杀穷人,只是想吓唬吓唬穷人,好让穷人规规矩矩的尊守富人的规矩,别一天到晚的仇视富人,这能有多大点事,非得被穷人给杀了,他不就是想教育教育穷人吗,至于下那么狠的手吗?龙哥死了,以后还有谁会再扰乱社会给警察找点事做做?还有谁时不时的制造几起官司让律师有工作可干?所以,龙哥不能白死,不能让社会少了创造财富的动力,以人为本只是个伪名题,实实在在的还是钱💰💰
生命受到危害时是没有思想意识的,所产生的后果法律有条文的。另宝马男是两次出击,第二次返车拿刀,所以在跑的方向有再次出击或造成车祸可能,当时思想意识是相同的。举手喊话可以算做放弃抵抗但并没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昆山刑事辩护实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昆山刑事辩护实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