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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判刑多少年以上(诽谤罪判刑多少年有案底)

2024-04-19 10:57:18 围观 : 708 次

诽谤罪是指故意编造、散布足以贬低他人人格、损害名誉的虚构事实的严重行为。诽谤他人会给他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我国设立该罪可以有效限制诽谤罪的扩大。诽谤罪的刑罚是什么?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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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判刑多少年以上(诽谤罪判刑多少年有案底)

例如,我看到一位顾客拿着一件与我店里的商品相同的商品。我不知道他是从我同事那里买的。然后我就追上他,问他在哪里买的东西。他以为我把他误认为是小偷,诽谤他。这算不算诽谤?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熙律师答:

显然不是,基于以下几点:

诽谤是指捏造、传播某些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主要包括以下特点:侵权的客体是他人名誉权;客观方面是公然捏造、传播某些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客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捏造、传播某些事实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的,经通报后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徐振熙律师补充道:

1.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即公民个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不属于公众侦查范围的案件安全机构;

2.但是,只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可以按照公诉程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按照公诉程序办理侮辱诽谤刑事案件时,必须准确把握构成犯罪的要件。对于不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基本要求的案件,公安机关不作为公诉案件管辖。

三、侮辱、诽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以侮辱诽谤罪立案侦查,并按公诉案件处理:因侮辱、诽谤而引起的诽谤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侮辱、诽谤驻外使节、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治领导人和其他人员,造成不良国际影响的;侮辱、诽谤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其他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有关侮辱、诽谤的举报、控告或者举报后,首先要认真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符合上述情形,但因公诉可能对国家利益和国家形象造成较大损害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处理。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形但经审查涉嫌犯罪的侮辱、诽谤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了解情况,制作笔录,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并告知其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涉嫌诽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正确的。

前款所列犯罪行为,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外,报案处理。

徐振熙律师总结:

诽谤罪是指故意编造、传播足以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虚构事实的严重行为。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分为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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