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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不告不理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不告不理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正常都是物权,或者赔偿问题,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叛你附带民事赔偿一万,你个人资产有一万多,却拒不赔偿,那么法院经过审查后,可以强制执行,要是拒不配合执行,刑法还有一条拒不履行裁定判决罪,又可以定罪起诉。
在中国的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不告不理的原则。这是因为不告不理原则是一种民间说法,但是,不告不理也是诉讼原则中处分原则的一部分体现。民事诉讼中公民或法人不去起诉,则是对诉权的一种处分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处分方式予以尊重,所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起诉条件】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不告不理原则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是公民处分权的体现,当事人不主动到法院起诉立案,法院不会主动去审理案件。不告不理原则包括程序上的不告不理和实体上的不告不理。因为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性,法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度原则。
不告不理原则是现代各国诉讼法所普遍确立或实际执行的一项重要审判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但从其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没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和自诉人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审判;对公诉和自诉没有指控的罪行和人员,人民法院也不得进行审判。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但从其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没有原告的起诉,人民法院便不能立案受理,更不能进行审判;
对不属于原告诉讼请求的事项,人民法院也不得进行审理和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换言之,对上诉请求之外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应当进行审查处理,即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法律依据:《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不告不理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不告不理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