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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出资证明书(隐名股东出资证明书)

2024-05-08 13:41:33 围观 : 160 次

简介:投资的事实证明他是真正的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出资证明、工商登记等。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一下隐名股东如何证明他们的投资。

隐名股东如何证明其投资?1.如何证明隐名股东的投资情况

隐名股东出资证明书(隐名股东出资证明书)

匿名投资者可以根据其与名义投资者之间的匿名投资合同或其他投资事实证明自己是真正的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出资证明、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多种因素应综合考虑。在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审查和认定中,应当根据当事人在具体民事行为中真实表达的意思表示来选择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因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股权归属的,必须证明下列事实之一:

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股权被转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如何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1、与主要股东有协议

尽管该协议对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在隐名股东和可见股东之间仍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约束显性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实际向公司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作为股东或承担投资风险,且隐名股东不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不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隐名股东双方之间的投资关系不予承认,而视为债权债务关系。

2、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活动

实践中,一些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对显性股东承担全部责任,另一些则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公司性质,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者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证明公司及其他股东知晓并承认隐名投资活动的存在。因此,多地法院将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3、无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法规对某些行业和企业的股东地位有限制。例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实践中,也有人通过匿名投资的方式参与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隐名股东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法院不会予以认可,隐名股东和显性股东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3.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

因规避法律而被剥夺股东资格乃至公司法人资格的风险;

不承担善意第三方的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不能依据其与实际投资者的合同协议或者与其他发起人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这是关于休眠股东如何证明其投资的介绍。有时实际出资人可能不方便直接出资,就会委托他人代为出资。虽然这可以解决某些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其他问题。情况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建议进行此操作。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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