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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刑事谅解书的性质近似于协议或合同,谅解书的作用是如果你积极的对被伤害人进行赔偿并赔礼道歉。导致被伤害人原谅了你。这样法院在量刑上会做充分的考量,给与适当的减刑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刑事案件取得对方谅解后,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1、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但犯罪情节比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是不能撤销的,但可以对犯罪分子减轻、从轻处罚。
3、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双方经法院解调达成和解协议后,自诉人是可以撤销起诉的。
轻伤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可以组织调解。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一般情况下,谅解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但是,也要因案而异,因情节而异。
被害方谅解,意味着因违法犯罪而遭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而且谅解的背后,通常进行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弥补。此时,完全可以对加害方从轻处罚。
尤其死刑案件中,表现尤为明显。在被告人无任何从轻情节的情况下,如果被害人肯谅解,司法机关一般不会轻易判处或者核准死刑。反之,则有可能令被告人遭受极为不利的后果。
但是,有些情节恶劣的案件,严重危及到公共秩序,或者挑战了公众认知的底线。此时,即便被害人谅解,也不足以从轻处罚。比如奸淫幼女案件,即便谅解也难以从轻处罚;再如重大公共安全案件,也是如此。
不过,不管哪种情形,有谅解总比没有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研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