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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女人受刑事侵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中国女人受刑事侵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再次反转,男领导不构成犯罪不予逮捕,为什么?
这个问题,可能是经查证,王某未构成犯罪,不予抓捕,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猥琐女员工。治安拘留15天处罚。
随着检察院不予逮捕的决定出台后,阿里女员工事件彻底反转。
在警方第一次公布的公告中就出现了很多奇怪的地方。阿里女员工在醉酒后的第二天主动打电话告知了华联张某其酒店房间号并约他前来。随后,两人在房间内发生了一些事情,警方判定此行为涉嫌猥亵,但阿里女员工在两次报警时均没有提这件事。
这可是在醉酒后的第二天,也就是女员工完全清醒状态下的行为,她不认为和张某当时猥亵了她,说明当天她是自愿的。这个操作非常魔幻。
而其对于男领导的穷追猛打,甚至不惜在单位食堂拉横幅势必要让阿里开除男领导的举动现在看来既可笑又可怕。
第一次报警时,女员工说的是强奸。警方最终并没有认可强奸行为而是通报男领导涉嫌强制猥亵。强奸和猥亵行为在发生过程中会有重叠性,只是最终结果不同导致女员工分不清男领导到底犯了什么罪,这还在情理之中。但检察机关认定阿里男领导不构成猥亵行为,不批准逮捕则完全打脸了女员工。这意义着什么呢?
第一,那天晚上两人必然是有亲密接触的,这是肯定的。只是亲密接触既不是强奸也不是猥亵,那么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双方可能只是拥抱了一下,连猥亵的程度都够不上。二是女员工和男领导发生的亲密时意识清晰,不说完全自愿但绝对不抗拒。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第二,有的朋友问既然不构成犯罪为什么拘留15天呢?大家有没有记得此前对于男领导的强制措施已经从刑事拘留改成了监视居住,这个改变其实已经有了苗头。
如果男领导被以强制猥亵批准逮捕了,之后被判处了实刑,那么刑事拘留的天数是能够折抵后面在狱内服刑的天数的。换言之,此前的刑事拘留其实已经对男领导构成了实质性的处罚。
9月6日,山东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看到这里,不少人都觉得很疑惑,明明之前女员工信誓旦旦的摆证据说自己被侵犯,这会警方为什么只对涉事嫌疑人做出拘留15日的处罚。
如果真如女员工所说的该领导涉嫌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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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简单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8月7日,阿里女员工网曝自身遭遇领导及客户侵犯,也是在这一天,网上流传出该女员工大闹阿里食堂,声称一直沟通无果才选此下策。
当晚,阿里巴巴官方回应称:决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
8月8日凌晨,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在发帖,用震惊、气愤、羞愧,表达对阿里一员工涉嫌侵犯女同事事件的感受。同时表示,必须调查清楚,给全体阿里同学和全社会一个交代。
此后,警方介入调查。该涉事男领导被辞退,多家官方媒体关注并评论此事。一度在社会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8月14日,济南公安通报王某文、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无证据证明强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女人受刑事侵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国女人受刑事侵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