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申诉那些事儿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申诉那些事儿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好是亲自送到法院为好。因为可以当面交流一下,或者是有问题可以立即修改,而不至于耽误时间。
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1、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3、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案件再审指:一审已生效或二审判决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受理法院认为确实有再审必要。这里指出的是第一审已经生效,如果是上诉期内,那是二审案件,另外,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意味着结束。所以说,再审制度是对二审终审制度的补充,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再审一般是程序上审核,包括对审判过程中有没有程序上的错误,即时纠正。但是随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对刑诉案件司法解释,现在再审制度越来越完善,不仅是书面审核,而且在规定时间回复当事人,是否进行开庭审理。这样防止行于表面,给当事人最后程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公正处理。
本人知道的就这么多了,限于水平能力只能回复此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于再审刑事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一审案件,应当仍依照一审程序审理,所做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按照二审程序进行,所做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再审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一般不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开庭审计理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宣读再审决定;检察院抗诉的,宣读抗诉书;申诉人申诉的,陈述申诉理由。
经重新审理后,分别做出维持或撤销的裁判。撤销包括撤销后改判,或发回重审,或宣告无罪。
再审宣告无罪可申请国家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申诉那些事儿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申诉那些事儿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