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鲁发案170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正常行驶的两轮摩托车与逆行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责任应如何划分?我们来看看以下案例吧~
01
案件基本事实
去年7月,王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沿街道自西向东反方向行驶,与关某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两人受伤,两辆车都受损。关住院29天。经认定,王某逆向行驶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随后,关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共计余元。被告辩称,事故发生时,他驾驶的是非机动车,原告驾驶的是机动车。原告还应承担部分损失。
02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客观上实施了电动汽车逆向行驶的行为,具有明显过错。其行为与原告的伤害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要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虽然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规定被告承担全部责任,但鉴于机动车比非机动车危险性更大、避险能力更高,在发生事故时应更加谨慎、细心。行驶在路上。义务:被告应赔偿原告损失的人身伤害赔偿金的90%。扣除原告要求的不合理项目后,按照责任比例,依法责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共计余元。
03
法官后记
王珊珊济南市莱芜区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长
关于非机动车方是否应当向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行为人因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第七十六条没有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方受伤、死亡时,非机动车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但不能简单的结论是,在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方的结论是机动车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特别法对此类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适用一般法的规定来确定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非机动车方不需要对机动车方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党。机动车在制造性能和风险规避能力方面优于非机动车,机动车方的安全驾驶技术要求和注意义务比非机动车更加严格。由于机动车当事人购买了相应的车辆损失保险,其财产损失也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流程得到相应的赔偿。
最后,人身损害不同于纯粹的财产损害。侵权责任立法的初衷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号还明确了其立法原意,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改善交通状况效率。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虽然非机动车方无需赔偿机动车方的财产损失,但机动车方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与机动车方享有同等的权利。非机动车党。基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高于财产利益的基本价值理念,非机动车方应对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方没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机动车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