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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各国刑事诉讼领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各国刑事诉讼领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根据以上规定,属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依法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刑事诉讼检察院败诉,通常指法院没有支持检察院的指控,判决被告人无罪。再广义些,也可以包括虽判决被告人有罪,但变更为轻罪或在量刑上没有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在实践中,无罪判决的情形很少,概率大概为百分之二或三,但对于每个个案来说,刑事案件要求的证据标准很高,只要检察院证据有漏洞,都有判无罪的可能。
对于整体而言概率不大,对于个案而言,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诉讼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不严不细没有把住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也可能被法院依法判决无罪,但从公布的数据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整体而言被判决无罪的概率不大。
不可以。一起刑事案件必须由一个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不可以由两个检察院提起公诉。因为被告人实施的只是一起刑事案件,只能由一个侦查机关行使管辖权。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只能向一个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不可能向两个检察院移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各国刑事诉讼领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各国刑事诉讼领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