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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检察化解矛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检察化解矛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一般来说 应当下葬的,人死后都要入土为安,都要走这一过程,也是对死者尊重,让死者在天堂得到安慰安息。
至于怎么下葬,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如果事情比较顺利,从化粪池找到了许某某抛弃的部分组织碎块,部分衣物,另外根据许某某的交代找到了抛弃的部分骨骼特别是头骨,则可以把这些碎块收敛一下,当做本人的遗体下葬,这是比较通行的做法。
如果找到的碎片很少,或者因为办案的需要,碎片不能交给亲属下葬,则可以将部分死者生前使用的物品、穿用过的衣物鞋帽等等,代替本人遗体下葬,算是“衣冠冢”了,这样的下葬实际上只是象征意义。
至于葬到什么地方,同样要费一些思量。
一般来说,已经出嫁的女人,不宜葬到娘家墓地,很简单娘家族人会出面制止的。
葬到许家墓地也不合适,经历这么一次杀人碎尸,两家已经成了仇家,当然不适合这样做。
葬到前夫墓地更不合适,前夫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没有理由葬到这个地方。
权衡一下,比较合适的方案是,到其他地方自己买一块墓地下葬,这样的话上述麻烦事都就不复存在。
人死如泥,落土为安。这是常规,也是常理。不论是往昔的棺椁装敛,还是如今的骨灰盒盛放,无一例外地都要选择风水宝地,择日安葬。
杭州的来女士死得够惨。不但被同床共枕十二载的丈夫许某某无情用枕头捂死,还被其惨无人道地进行分尸、碎尸,人体组织粉成碎末,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骨骼被装入黑色塑料袋拎出户外,分散抛弃到多个垃圾桶,多半被视作餐厨垃圾,粉成细末,化成肥料,不知撒向何方。
那么,问题来了。歹毒如狼的许某某把来女士碎尸万段后,又遭到粉身碎骨。那来女士拿什么入土为安呢?
其实这个好办。按我们这边的风俗,如果有人失踪估计不在了,主家就会请来当地法师,用一个罐头瓶子,把死者的魂魄收入瓶中,用红布扎紧,然后亲人三叩九拜,法师宣读祭文,名曰收魄,尔后又宣文镇魄……好一阵装神弄鬼之后,就找一件死者的衣服或帽子,交给主家连同魂魄坛子挖个坑一并埋下,万事大吉。古代也有这种作法,叫做衣冠冢。这大概就是死不见尸的最好处置办法,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对死者的敬畏与尊重。
由此看来,来女士也只能是用这个办法处理。好在天理昭昭,杀人恶魔许某某如今身陷囹圄,不久的将来定会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血债血偿,以命抵命,是注定的结果。来女士若地下有灵,也会安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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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会根据许国利的口供,会开展遗体组织的搜寻工作,从垃圾箱、从埋藏的地方以及河道等地方,寻找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从化粪池中找到了部分人体组织,在完成鉴定后,就会暂时寄存起来,在其他地方找到的人体组织,也会在完成鉴定后寄存,待尸首搜集完毕,会告知被害人家属人体组织已经送往殡仪馆。
接下来,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人体组织进行修复处理,分尸案件,尤其这样的案件,根本不可能搜集到所有的人体组织,也就是说是残缺不全的,或者说有多少就修复多少,如果现存的组织已经没有办法修复了,那就会直接焚化。
焚化后,将骨灰交给家属下葬处理,当然,现实中会有衣冠冢,即死者的遗体已经没办法找到,以衣物代替遗体下葬的,也是为了给死者留下一个纪念。
每一个人死后都是可以下葬的,而且中国历来的规矩都是如此,这就是所谓的入土为安吧。来女士尽管说被分尸了,但是,这也丝毫不影响她被下葬呀。只要能够找到她的一些肢体,就可以把她下葬的。
哪怕是一点点。
尽管说她的肢体大部分都是被冲入到了化粪池。但是,还是能够找到一些供下葬时候使用的肢体的。
事实上在提取证据的时候,警方就在化粪池当中找到了一些人体组织的,这些人体组织都是来女士的,就这些提炼出来的人体组织,就可以下葬的了。
不排除在许某被抓之后,他供述的有大块骨头被抛的可能。这些都是可以用来下葬的。
事实上一个正常的人,在火化的时候,也是取其中的一些骨灰,然后进行下葬的,并不是把所有的骨灰都给取来。
所以说来女士尽管说死的是很惨,但是,不妨碍她下葬。
按照中国古代的传统,即便是一点尸体都没有,也是不妨碍下葬的。
宋徽宗死后,他的儿子宋高宗就是用空穴把他给埋葬的。毕竟真正的宋徽宗,被抓走当俘虏了,他是死在了女真,死在女真之后,早就尸骨全无了。
但是,对于皇家来说不能没有他的墓地呀,这个时候只能找一些东西下葬,来当作是他的墓地。
谢邀!如果已经闹到大人面前的矛盾就公平公正处理,不偏不向,因为女婿也是一家人。如果是一些夫妻小矛盾,不要干预,顶多给女儿出出主意,明面上就当不知道。如果女婿有些小毛病,比如抽烟喝酒不讲卫生什么的,也别干预,让他们夫妻自己折腾。如果女儿受了小委屈,她自己能够承受的,你也别太干预,因为女儿总会原谅女婿的,丈母娘知道了唠叨两句,小惩小戒,别不依不饶,小事闹大。
总之,就是大事大家商量,公平公正来解决。小事情最好不干预,冷眼旁观就好,要相信女儿可以解决她婚姻中的问题,就算要干预也是小事化了,家和万事兴。
我也是一个女儿,我基本不会把我夫妻之间的烦恼倾诉给我爸妈,因为我无意中看过一句话,文中爸爸说,女儿,你不要把他对你不好的事告诉我,因为你终有一天会原谅他,而我不会!所以我一般都是自己解决夫妻矛盾,实在到了要离婚的一步了才会征求爸妈意见!
如今,丈人处理女丶婿之间矛盾。首先,要豁达理质,无论什么矛盾都要一分为二。公正公平来启导的安服她(他)们。矛盾大解决不了就是离婚,不能太过压制。否则悲剧托常托大。一般矛盾循序利诱,利害并施丶慢慢的用时间和生活之路来换取解决之方。
谢邀!这个事说起来,关键是对女儿与女婿出现矛盾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与判断!只要不是原则性矛盾(如;三者插足!犯罪!家庭暴力!等等)基本不要管,小两口拌嘴、闹小性、撒娇发脾气!为教育下一代理念发生小冲突等等!是很正常的!最关键的是女儿回娘家“报屈”,父母千万不要随意“护犊子”不分青红皂白痛斥女婿!如果真心关心女儿,应经常与亲家沟通,要知道双方父母可以给小两口起到一定的“保驾护航”。最最重要的是双方父母不要随意掺乎小两口的家事!
首先要明白女儿和女婿的是“夫妻关系”
很多家长认为自己的闺女是自己的手中宝,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想维护着自己的闺女,但是在闺女结婚后,她有了自己的家庭,特别是再有了孩子,在她的心目中她们的小家庭才是自己的小窝,虽然受了委屈还是会跑到父母身边,但那也是想感受下父母无私的爱。在家庭生活中,没有不吵架就能白头偕老的夫妻,所以在她们吵架的时候但是没有原则性错误的时候,作为老人你只要带耳朵就可以了,人家说不定哪会就好了。
即使你想说话,记住不要偏帮
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吵架,两个人肯定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且两个人都有错,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要秉持一碗水端平的原则,要么不说话,要教训两个人都要教训,这样女儿也不能说什么,女婿也感觉你不把他当成外人,两口子的问题就迎刃而解。如果你要是偏帮女儿,女婿感觉到了自己是外人,就有可能让矛盾升级,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即使要偏帮,也要偏帮女婿
我们家孩子多,我妈也没什么文化,但是她说出来的话却有很多让我受益终身,其中在面对弟弟和弟媳的问题上,她更是特别开明。记得大学的时候过年我回家,那时候弟弟还没结婚。我坐在沙发上一边磕着瓜子,一边指挥在一边做鸡做鱼的爸爸妈妈,说喜欢吃什么样子的做法,一会还嫌弃说别做出来不好吃,我就不赏脸了云云,完全是“撒娇小公主范”。这时候我妈就和我爸说话了:看看自己闺女在那里指挥咱这嫌弃咱那的,咱们还乐滋滋的给她做好吃的,谁家的闺女都一样的,等咱儿子找了媳妇,咱要是有什么不满意的就想想这会对咱闺女的喜欢,就什么不满意也没有了,人家媳妇在家的时候也是被爸妈这么宠着的。我一直记得她的话,感觉不像妈妈这么没文化的人说的话,现在我结婚了,打电话一说家里老公不好,我妈就说让我让着,少说话多干活,现在我老公对我父母是孝顺有加,对我也没的说。还有一次,弟弟结婚后,弟弟和弟媳吵架了,由于住的很近,爸妈听见就过去了,看见弟媳妇抓弟弟,弟弟推了弟媳一下,我妈二话没说就拿起旁边的扫帚打在了我弟弟身上,骂我弟弟“媳妇是给你娶回家让你宠的,不是让你打的”。事后我问妈妈心疼弟弟不,妈妈说:“哪能不心疼,但是他俩是两口子,我打了你弟弟,你弟媳也心疼,以后就不能再闹大了”果然,后来俩人吵架再也没惊动过我父母,弟媳妇对她这个婆婆也是很佩服的。
综上所述,作为老人咱们只能是在大部分时候“不痴不聋难做家翁”,关键时候把握主要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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