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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5日,两名男子在N区一家酒吧醉酒寻衅滋事,袭击店内人员,并损坏店门。随后,L市公安局N区分局民警岳某、王某带领辅警张某、赵某赶到现场。他们出示了警察证件后,口头传唤了A、B。A、B喝醉酒后辱骂警察。警察将A、B强行带走。
在被带走过程中,A某反应过度,拒绝配合警方执法活动。随后,在警车行驶过程中,A某多次用脚踢后座副驾驶座的民警王某。
甲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A某多次踢后排民警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民警的人身权利,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国家的法律尊严和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管制美好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依法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驾驶机动车殴打人身安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是监禁期限。
人民警察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责任和使命。因此,依法严惩袭警行为,有利于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和国家法治威严。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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