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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女有义务赡养继父吗(继女有义务赡养后妈的女儿吗)

2024-05-06 08:20:47 围观 : 666 次

案例回放:

阿美和前夫生下女儿小玉和小莉。女儿小香是阿强和前妻所生。1980年3月,阿美的前夫去世。同年,阿梅与阿强相识并登记结婚。阿梅将户口迁至阿强居住的村子。此时,潇湘已经11岁了。从此,阿米就一直住在村里至今。2015年10月,阿强因病去世。小祥承担了父亲阿强的医疗费和丧葬费。日常生活中小宇和小丽照顾阿强。2021年10月9日,阿米因意外跌倒住院治疗费用.62元,其中自付费用.45元,其余由医保支付。自费由小宇和小丽承担。如今,阿米已经80多岁了,年老体弱,没有收入来源,行动不便,需要护理,随时可能需要住院治疗。阿梅带着女儿小玉、小丽、继女小香诉至法院,请求三被告人每月各支付1000元赡养费,后续医疗费用由三被告人均摊。

继女有义务赡养继父吗(继女有义务赡养后妈的女儿吗)

法院判决:

阿米和阿强结婚后,住在阿强居住的某村。与此同时,阿米将户口迁入村里。当时,被告人小翔年仅11岁,阿米提供了村委会的证明予以证实。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养育教育强度、子女承受能力等因素,判令被告人小翔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被告人小宇、小丽每月支付赡养费。赡养费600元,小翔支付给原告阿梅。医疗费6881.48元。

律师评论: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义务的核心问题,不在于继父母与子女之间身份关系的建立,而在于继父母“受赡养、教育”的事实。他们。”我国立法中对“抚养教育”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首先,依附教育的对象应限于未成年继子女或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其次,依附教育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一般来说,需要与继父母住在一起。继父母为继子女提供日常照顾、教育和经济支持。第三,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要经过一定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小香接受了继母阿米的抚养和教育,寄养与抚养的关系已经形成。阿美尽到了养育、教育小香的义务,小香也应该尽到支持、帮助阿美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父母一方再婚的基础上的,这种关系的初始状态是姻亲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继父母对继子女提供了实质性的赡养和教育后,才能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根据法律:

《民法典》第1072条第2款

继父、继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1067条

父母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要求子女抚养费。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涉及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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