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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勘查案例课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刑事勘查案例课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需要被告人到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从上述规定,勘查现场没有规定被告人必须到场,勘验现场笔录只要是依法制作,有参加勘验的侦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即可,经查证属实就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刑事勘察车是法医用于现场勘察的车辆。
一般需要法医出警的现场,都是发生了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抢劫现场、有人员死亡的现场或者交通事故现场,以及交通警察排除此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涉嫌重大刑事犯罪的现场。法医因勘察现场的需要,会驾驶现场勘察车到现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保证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侦查活动。
第三条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固定、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及其他信息,存储现场信息资料,判断案件性质,分析犯罪过程,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破案、刑事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四条 公安机关对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刑事案件现场,应当及时进行勘验、检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勘查案例课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勘查案例课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