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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机场误撞美女,两人相拥倒地,最后还闹到了警局(机场男人)

2024-05-13 14:01:16 围观 : 61 次

近日,一名男子在机场航站楼猥亵熟睡的女子。警方当场将该男子抓获,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经调查,男子韩某利用当事人夜间休息的时间,对其实施猥亵行为。群众当场发现了此事,并报了警。面对现场民警的询问,韩某非常惊慌。他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猥亵行为,并当场痛哭流涕,试图得到当事人的原谅。网友:你威胁人了还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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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机场误撞美女,两人相拥倒地,最后还闹到了警局(机场男人)

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猥亵罪?

强迫猥亵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聚众聚众、当众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成立强迫猥亵罪,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主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行为人知道自己的侮辱、猥亵行为会产生伤害女性性感情、危及他人性自由的后果,并希望或允许这种结果发生。

客体要素: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猥亵、侮辱他人的。

本案中,韩某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未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迫猥亵罪,不构成强迫猥亵罪。但这并不意味着韩在猥亵女性后还能安安稳稳地生活!你可以逃避惩罚,但你却逃不掉惩罚!

警方可以对其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身体,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猥亵智力障碍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案的迅速处理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淫秽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提醒:

女性在休息时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遭受不雅行为。遇到猥亵行为,保护自己,勇敢发声,向猥亵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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