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必须尽快打开车辆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危险警示标志。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与后车发生追尾事故,从而保证车内人员和车辆本身的安全。
网友咨询:
55%责任涉及车辆损坏和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福建荣成律师事务所吴展律师回答:
50/50的平等责任也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1、双方均为机动车的,赔偿方式为双方用各自交强险补偿对方。如果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对方赔偿超出部分的50%,您承担50%。如果任何一方都有保险,您可以使用保险公司。赔偿。
2、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机动车损失由对方赔偿50%,另外50%由本人承担。如果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会赔偿。机动车一方应先向对方补偿交强险,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50%。
交通强制保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包括: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1万元,对方死亡、伤残、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元。
吴展律师补充道: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限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期限。这两个时期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表述:
1、《机动车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并结案后十日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保险人要求的能够证明事故原因、性质的全部文件。责任划分及损失认定等必要文件。第三十条还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自书面通知之日起拒绝赔偿或者终止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公司有权追回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自承运人和收货人签发货物运输事故签证之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或提供必要的文件、证明的,就是自愿放弃权益。
3、部分人寿、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的通知有类似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10日内)通知保险人发生。否则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因迟延通知而增加的调查、调查等费用。
福建荣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优秀的职业素质。他们把保护客户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作为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