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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他人用于诈骗活动的,本人不参与诈骗活动的,不构成犯罪。只有进行欺诈活动的人才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财产的犯罪行为。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依法惩处的行为,都属于犯罪。但是,如果情节明显、轻微,危害又不大的,则不认定为犯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年监禁或无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犯罪与非犯罪
如果因某种原因长期拖欠贷款,或者通过编造谎言、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资金,到期无法偿还,只要没有非法占有、不浪费的目的,债务没有拖欠,也不再有欺诈、欺骗行为,如果确实打算还款,仍然属于贷款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罪的界限
刑法其余各章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罪都是一样的。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上与本罪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和客体上有所不同,较容易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