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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提起行政诉讼是什么意思)

2024-05-03 16:59:33 围观 : 319 次

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北京法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协助辖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损害企业生产经营利益怎么办?与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相比,市场主体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行政诉讼的相关问题。什么是行政诉讼?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将受理、审理和审查本案。进行裁判活动。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俗称“民告官”。这里的“民事”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即“企业”也同样享有这项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市场主体与行政机关是否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答: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政府行使国家权力,企业等市场主体是被管理人。双方地位不平等。但在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如果我起诉官员,我可以直接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表达上诉吗?答:当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应当通知当事人负责行政机关出庭。回应。什么样的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答:这十一种类型的争议都可以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一、行政拘留、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罚款、警告等。对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决定不服的;4、对征收、征收和补偿决定不满意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7、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8.认为行政机关违法筹集资金、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9.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0、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协议履行或者违法变更、终止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1.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什么时候可以起诉?答:有两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特殊规定,也可以不需重新考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费用贵吗?答:不同类型的费用是不同的。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的基数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先行缴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收费标准为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收费标准为每案50元。行政赔偿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对于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北京法院坚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理念,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辖区社会发展。投稿:密云法院编辑:高松王曦

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提起行政诉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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