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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转行政是好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刑事转行政是好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因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后,案件转为治安案件,如果治安拘留的天数大于已经执行的刑事拘留的天数,则需要把剩余的天数到治安拘留所执行完毕,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天数大于治安拘留的天数,则不需要再执行治安拘留,如果二者的时间相等,也不需要再执行治安拘留。
关于酒驾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这个问题, 首先行政和刑事是不相通的。 其次,需要区分这里的酒驾,究竟属于饮酒后驾驶还是属于醉酒后驾驶。
1、如果酒驾是指饮酒驾驶的话,则此时给予的处罚一般是行政处罚;
2、但要是酒驾情况比较严重,构成醉驾的话。一方面是会给予交通违章处罚,也就是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因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也还会给予刑事处罚。
关键看刑事拘留多少天,如果已超出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就不用行政拘留了,刑事拘留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多出来的日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
受到刑事处罚后一般不承担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接受了行政处罚,也要追究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违法行为已经刑事处罚还可以行政处罚,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和刑法,这是两个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里的规定是”分别”作出,并没有排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再移送司法机关的做法。
谢谢邀请。刑事立案以后,经过侦查,可能出现这么几种情形:一是获取的证据确实充分,就会移送公诉。二是获取的证据达不到公诉标准,而嫌疑人还在羁押,就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但是,案件继续侦查。三是立案后案情发生变化,不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会撤销刑事立案,做治安处罚。比如伤害,当时看着挺严重,有轻伤以上可能,做了刑事立案,但经过治疗后,最终司法鉴定做出了轻微伤,就会撤销刑事立案,做治安处罚。四是起初判断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经侦查获取新的证据,证明不涉嫌刑事犯罪的,直接撤销刑事立案,建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济类案件形成这种情形比较多。比如报案时近乎诈骗,经侦查发现嫌疑人恶意非法占有的主观动机不明显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的,侦查机关会撤销案件,建议报案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之,案件的处理最终要以获取的证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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