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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丝后台顾问问道:“我老公出轨了,我离婚后才知道,我很不愿意接受,我还能要求赔偿吗?”这种要求看似离谱,但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却很常见。离婚后,发现丈夫已经出轨。如果我欺骗并将共同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怎么办?先说结论吧。离婚后,发现前夫出轨。离婚后无过错方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今天我就请大家来解释一下这个案子,详细的给大家讲讲这件事。
2003年,小周和老张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女一子。2013年7月,老张觉得生活无法继续,提出离婚。小周觉得在一起很容易,分开也很容易,两人也没有什么大的争执。最终,两人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调解离婚。老张给了小周碗霸。一千块钱,婚姻就算离婚了。
离婚后不久,小周发现老张在2013年的婚姻期间出轨了第三者。老张之所以着急离婚,是因为老张和第三者的孩子是2013年5月出生的。周某觉得,虽然他和第三者出轨了,但他们还是离婚了,但不追究此事很难了结,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虽然婚姻已经离婚,但债务还清”。仍然需要解决。”老张被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3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老张在与小周结婚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下女儿,导致离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应支持小周的请求,即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向原告周某支付精神损失费元。
像本案中老张的行为,无论从理性还是法律的角度来看,都是对婚姻的不忠、不诚实和不能容忍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司法实践中,离婚后“算账”常见以下四种情况:
首先,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而且一般只能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时间长了就很难追究责任了。要知道,法律并不保护那些“睡觉”权利的人。
其次,在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在同意离婚的同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第三,在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在一审中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中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单独提起一审诉讼。
四、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放弃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满一年后提出请求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