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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莆田刑事案原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莆田刑事案原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说来话长,自己看抖音,总归一句话,别认为老实人好欺负,狗急了都会跳墙,六年时间的压抑,希望破灭,走向极端,可怜的悲剧发生,过份霸道也要付出代价,原社会多点正能量,少点悲剧发生吧,冲动绝对是魔鬼,
事情具体来龙去脉网络媒体已经重复报道,不必复熬。
只是看到有自媒如此写下:
“曾经法律没有帮助他,如今法律却要制裁他;曾经他到处找人,如今人到处找他”。
读到此处,真是欲语无言,潸然泪下!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行者是。
凡事皆因果。阿弥陀佛[祈祷][祈祷][祈祷][祈祷]
嫌杀人是无预谋杀人的,如果是有预谋杀人的话,他肯定是会计划好逃跑路线的,身上要带足够的钱而当时就会准备好逃跑工具,车,而不是慌张地往山上跑,而身上什么都没有带,因为当时是一时间无法忍受了,这几年的被欺负而一时冲动而杀人的,事后肯定是后悔了,不想跑了,也不想被公安抓住,吃牢饭,只想在山洞活一天是一天,只要公安发现了他,他自己就自杀,免得接受法律的制裁,他肯定是这样子想的。
蝼蚁尚且偷生,莆田惨案的嫌犯并没有预谋杀人的,也是从内心深处希望好好的活下去的!可是,人是有高级思维的精神动物,一旦精神崩溃了,就失去理智走向反面了!根据网络上消息看,矛盾尖锐是真,可都坚守着底线的!那么嫌犯欧金中杀人是邻居的再一次挑衅,让嫌犯欧金中临时精神崩溃顿时起杀心作案的!这是我的看法!
那么,嫌犯杀人后,也无法远走高飞的,这是一个高科技时代,到处都是电子监控,国家司法打击刑事犯罪是做得认真的,所以,嫌犯是无处可逃的!拘捕自杀是最好的结局!节省很多司法资源,让更多的司法资源用于更加需要的地方去,让司法资源更加有效化!
此案十分复杂,犯罪嫌疑人欧某是否或涉及到精神类疾病病发行凶,又是否或过激(激情)行凶,或属于自我防卫,又或者说报复行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影响着他的最终量刑。
犯罪嫌疑人欧某的侄子表示:“欧某早在两年前曾因精神类疾病而不得不住院治疗,最近这两年一直在断断续续地吃药”。由此来看,欧某肯定是存在着一定的精神类疾病问题。对此欧某若被抓获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那么莆田刑案嫌疑人欧某若被抓到的话,最终能否活命呢?对他来说最好的结果会是什么?
再这先简单回顾莆田的这起刑事案,犯罪嫌疑人欧某与死者因土地纠纷,死者持续6年阻挠欧某建房,案发前台风将欧某家铁皮房居所的材质刮到死者家的菜园子,压坏了几颗蔬菜,便跟欧某索赔2000元的巨额赔偿,先前死者拍摄辱骂欧某,为此欧某对阻挠者家人痛下杀手,造成了2死3伤的惨痛后果。违法犯罪后,嫌疑人欧某逃跑于深山之中。
此案性质恶劣,发生后对外界影响极大,欧某即使是一个善良的老实人,哪怕曾不惜牺牲自己,跳进大海里冒着生命的危险救过别人一命,可终究难以成为他冲动的挡箭牌,并逃避法律的最终裁决,必然结果是为他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量刑,制造如此重大的恶劣刑事案件,最终结果必然是难逃死刑。
一、若嫌疑人存在着精神类疾病。最轻或免除承担刑事责任。
比如若嫌疑人存在着精神类疾病,经过司法鉴定和取证,确实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精神疾病发作,神智不清或存在着严重的精神障碍,当在此等情况下犯罪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其实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却是无需负法律责任的,比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行为不能自我控制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是不负法律责任的,但会责令家人或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而根据法律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患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员若触犯了刑法,扔属于犯罪行为,只不过根据犯罪时的状况,有可能承担一部分的刑事责任。
那么嫌疑人作案时是否犯了精神类疾病?不过我认为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欧某曾住院接受过治疗,由此来看,欧某的精神疾病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轻度中度的话医院也是不建议患者住院治疗,而且精神类疾病十分顽固,几乎跟患者长期共存,遇到外界强烈精神刺激后很容易复发,从而导致患者不能控制自我进行了行凶。不过此种情况会有科学的鉴定,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莆田刑事案原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莆田刑事案原因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