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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巨额贷款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各类犯罪之一:“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以欺骗手段,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综上所述,诈骗贷款罪的处罚与银行的损失有很大关系,因此,诈骗贷款罪的巨额处罚金额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骗取贷款罪与贷款纠纷罪的界限,并不是所有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的行为均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有些行为只是贷款纠纷罪。010第71条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当对贷款的部分或者全部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贷款人应当停止支付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利息: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1、未将贷款用于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2、利用贷款进行股权投资。3.利用贷款从事证券、期货等投机活动。4.未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的借款人利用贷款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的借款人利用贷款从事炒房活动。5、未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6、相互借贷获取非法收入的。《贷款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当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未改正的,贷款人将停止支付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提取部分或全部贷款:1、向贷款人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信息。2.未向贷款人如实提供全部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信息;拒绝接受贷款人对信贷资金使用及相关生产经营、金融活动的监督。二、贷款诈骗罪与诈骗贷款罪的区别1、贷款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编造虚假理由引进资金、项目等,使用虚假合同,使用虚假证明等罪采取虚假产权证明、重复担保等方式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数额较大的贷款。根据《贷款通则》,贷款诈骗2万元以上的立案追诉。“数额较大”的法定量刑幅度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包括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处50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0年5月发布的第《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应当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造成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形的。三、如何区分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一)犯罪对象均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具有相同客观要件的两项犯罪行为,可能包括编造虚假的引进资金、项目、开展业务等理由,使用虚假合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假产权证书作为担保,或者超过担保物价值多次担保等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的方式。(3)对象元素相似。两起犯罪的客体都是复杂的客体。骗取贷款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财产权。贷款诈骗罪的主要犯罪对象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所有权,其次是国家金融管理系统。因此,区分两种犯罪的关键在于主观要件。两种犯罪所采取的手段虽然相似,但主观目的不同。骗取贷款罪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采用非法手段取得贷款,并有归还意愿的。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故意是以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的。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仅要看其获得贷款的手段,还要看其获得贷款后处理贷款的客观表现。行为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而是将贷款用于违法活动或者高风险投资、挥霍贷款、携款潜逃、隐匿贷款去向、拒绝归还贷款的应当认定其目的是非法占有,且只要数额达到较大数额,就构成贷款诈骗罪。反之,行为人不具有上述行为,仅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贷款,达到法定金额标准或者情节标准的,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是否构成“非法占有”,200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第《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号法律对于金融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有详细的规定。根据司法实践,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非法占有资金,造成数额较大的资金无法返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明知没有能力返还而骗取大量资金的;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利用诈骗资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逃跑、转移资金、隐匿财物以避免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户或者从事违法活动;为了避免资金退回而假冒生产或破产;三、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单位不能实施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该单位不犯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罪,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单位明显以签订、履行借款合同为目的,以占有非法财物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则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2、严格区分货款纠纷和贷款纠纷。依法取得贷款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到期不偿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有确凿证据证明该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应当予以取缔。如果一个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贷款,并且在犯罪时能够履行偿还贷款的义务,或者犯罪时由于管理不善等非本人意愿的原因而未能偿还贷款、被欺骗、市场风险等,不应该被判贷款诈骗罪。惩罚。诈骗罪的界限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客体仅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客体既包括货币又包括财产,而且对象不仅仅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更广泛。罪恶更为普遍。2、发生领域不同。该犯罪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贷款过程中;而诈骗罪的范围极其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包括金融领域。3、侵权对象不同。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众的贷款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金融信用管理制度。它是一个复杂的物体;而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4.客观行为的表达方式不完全相同。虽然这两种行为的本质特征都是捏造事实或隐瞒事实,但本案犯罪手段均以骗取贷款为核心。具体采用的方式与贷款所需的文件、资料有关,如引入虚构的资金、项目、利用虚假经济合同等;而诈骗犯罪的行为更加多样化,有时仅靠自己的毒舌就能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5、犯罪起点不同。该罪被确定为犯罪起始金额。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52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五十条的规定,起诉起始金额为2万元;而诈骗罪的起案金额一般在3000元左右。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贷款诈骗犯罪数额巨大标准的全部内容。综上可见,对于贷款诈骗,达到相关金额就应当立案。金额越大,处罚越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