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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严惩刑事违法犯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严惩刑事违法犯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猥亵女童,必须严惩!
德不配位,必有遭殃!
“如果一个人心地不够善良,不够阳光,只要不负别人不负自己,至少不是坏人。如果任由自己人性的本恶自由的疯涨,那就会让自己变成一只野兽,一旦兽性发作,其后果必遭雷劈”!
许某利残忍杀害妻子来女士之后,表现得相当淡定,不但不逃脱,还到派出所报案。关于他的犯罪心理,我想针对自己的理解,说两句。
其一:许某有可能不是第一次杀人,而且第一次杀人并没有被别人发现。
许某报警时表现得云淡风轻,好像妻子就是出门遛弯去了。“她肯定不是一个人出去的,按她的智商一个人出不去。”话里话外,全是对来女士的鄙夷。
这种鄙夷虽然带着一种欲盖弥彰的慌张,但他的心理素质之强大,却是超乎寻常的。
这种淡定是从何而来?我觉得和许某早年的职业经历有关。他曾经从事过多年的屠宰鸭子的工作。想必早已习惯了“杀生”。
杀人分尸碎尸,转移尸骨,镇定自若继续睡在死人床上,还和小女儿继续生活十几天,面对警方和明天若无其事,这样的行为恐怕不是凡人所为,更像是一个人间恶魔在作怪。
许某杀害来女士本身就是一起有预谋的凶杀案,所以许某杀害来女士的目的和动机都很明确,只是为了谋得来女士的所有家产,;亦或者说是另一个版本,就是许某为了掩饰自己此前的犯罪事实,避免被来女士揭穿,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方式来保密。
或许这是一种赌徒心理,他想赌一把大的,赢了他就能拥有一切,包括两套房产和百万家产,甚至还能在这个入赘的家中地位得到最大的提升。
他在采访中很淡定源自于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充满信心,认为自己能瞒天过海,所以他表现得镇定自若。而不是因为他杀人如麻,已经对于这种事见怪不怪。
但是这也是一种变态心理,杀害一个猫和狗都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更不用说杀害一个大活人,还要进行分尸碎尸等行为,光是想想就很恐怖,这或许只有变态杀人狂才能做出来这种事情。
提问的时候都已经说许某某是个魔鬼,既然是个魔鬼,再面对警察和记者询问的时候,又如何会面露愧疚之色呢,更不会面露同情之色。
许某某和来女士两人本是十几年的夫妻,按理说应该有着很深的感情,并且两个人还拥有一个共同的女儿。可是许某某为了给自己的大儿子筹措婚房,向来女士提建议,要求来女士把她的房子给他的大儿子做结婚所用的房子。然而这遭到来女士的拒绝,仅仅是因为钱财上面没有得到满足,他便想设计伤害来女士,并且在伤害来女士之后,还将来女士分尸,尸体排入化粪池,手段之毒辣,千古罕见。
由此可见,此人丝毫不念夫妻之情,也不为自己的子女所着想,他的目的就是想独吞家里面的财产。这种人手段如此的毒,那他又如何会去面对记者的采访时,又如何会露出愧疚之色呢,可见此人冷血无情十分冷漠。
并且许某某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策划好这个案子了,说明记者和警察想要询问他什么,他肯定都已经想好了。在这个时候,他肯定是不慌不忙,不会露出任何马脚那,所以说,既然是已经有准备的人了,那么又如何会露馅呢?更不会表现的惊慌失措,所以说,大家就可以看出来,他在面对记者的采访的时候,已经是想到了记者想要问什么。
魔鬼许某某杀妻来某某,出于什么犯罪心理?为什么被采访很淡定?
1、杀害来某某可能的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他想把来女士名下的一套拆迁房要出,给自己和前妻的儿子做婚房,被赖某某拒绝,以前也曾因为炒股等亏损,向来某某借钱被拒绝,类似的事情怀恨在心,动了杀心。
另一个有可能许某某有以前的案子被赖某某知道,猜测来某某曾警告过他,或者暴露出要揭发他旧案的意图,被许某某灭口。
第二种可能未经证实,但是从许某某的犯罪细节看,此人不像是偶犯初犯,
2、被采访很淡定,他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警方查不到他的证据,很可能不了了之,那么来某某名下的财产自然就成了他的,是一种得意之情。例如,夜间捂死来某某没有什么特殊声音,杀人碎尸现场经过彻底清洗,尸体碎片已经在化粪池烂掉等等。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低估了刑侦技术的威力和警方的决心。
看到这个提问很震惊,江苏常州,一座美丽的江南小城,也是我曾经读书的地方。就在昨天傍晚发生一起命案,一青年男子吕某某持刀将一足疗店经营者张某某(女)杀害,后男子自行投案自首。
其实案情并不复杂,吕某某和张某某曾经是男女朋友,相处期间女方向男方借款两万元,分手后一直未归还。
如果只是两万元的财务纠纷一定不至于造成这样的结果,应该还有感情的纠葛。但是既然分手了,女方应该主动归还,就算是对方赠予的,也最好主动还清,免得成为导火索。
总有一些人认为男女相处就该男的花钱,我也不认为必须严格地AA制,但起码女方不要把经济利益看得太重,更不要认为花男人的钱是理所当然,男女平等已经讲了100多年了,女性还是应该更多一点独立意识,花自己的钱心里才更踏实。
一般男女关系发展都要有个互相了解的过程,可是有很多男人为了想占有女人不择手段。又是给钱给礼物讨好女人,一旦占有了了不再投入感情和物质钱财。反而要女人投入供他享乐终身,不然就鱼死网破。
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女人也一样,恋爱时花的钱是押金,一旦接受,就要往长远考虑,否则不成时,这些都要还。不要说男人自愿,当一个人人财两空时起极端的可能性就很大。
这也提醒,女人花男的钱的时候,当心点,别以为无所谓,拿人当提款机,这种行为是有风险的,碰上偏激的,可不会有人,第一时间保护你的命!
女人贪财是个坏作风,女人恋爱当中请不要贪男人的“明白”的钱,这是致命危险的钱,恋爱中男方请女方上酒店吃了喝了,外出旅游用了的钱是双方共同花了又说不清楚的钱,男人是打掉牙齿吞进肚子里钱男人是无口要的,但是“明白“着送女人的钱男人一定会要的,女人如不还这钱,有可能就要丢了小命了。女人不能因贪男人“明白“的钱而丢了小命值吗?真心实意不喜欢男士的女人是不会贪男人的“明白“钱的。贪钱的女人都是有歪心的,自作自受吧!
哎,有部分男人真是极品,追你的时候漂亮的话说得天花乱坠,打着小恩小惠的旗帜讨好你,可惜,咱不是3岁小孩了,林子大什么鸟都有,极品的男人多的去。给我生命的父母都如此,何况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自己挣钱自己花,图个舒心,吃啥啥香,天天过得心安理得,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你想别人一尺,也许别人就想你一丈,何必呢!有钱没钱,难道生活就过不下去了,地球还不是一样转,花自己的钱才是王道。
这个绍兴佬二万元把恋人杀了太不值的。就区区二万元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谈恋爱不成功花点钱也很正常的,要不回来退一步海阔天空。也不至于掉命。
这种男人属于渣男。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失去了点儿金钱,可是你还要人家的性命。太残忍了。中国现在男多女少吗?是你不够努力,是你没有势力,只能怨自己。
我是蓝客霸霸,人民警察来分析案情:
为了两万块钱,用备好的尖刀连续捅刺前女友四十余刀致其毙命!
看大家的讨论,有说为钱的,有说为情的,都能说出道理来,但我总感觉还是没找到根。下面我给大家分析分析。
女的31岁,经营足浴店,应该有一定财力,可以算是大龄优质剩女了,男的29岁,说实在的,也不小了。在这个节骨眼上分手,多半是女方提出来的,要么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分就分呗,这中间还有钱的事,就是这两万块。多吗?看起来不多。
那为什么能让这个男的下杀手,杀人后还很淡定的报警投案?
说明这个男的心已经死了!他自己也没有再活下去的尊严!
这些年因情感纠纷而生的命案有不少,但为了区区两万元而把对方捅死,这有些不可思议。近日,在江苏金坛一足浴店发生了一起命案。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关注几个要点:未婚男女朋友,感情纠纷,2万元。将这三者联系起来很难构成杀人动机,但偏偏就有人为此付出了下半生的代价。
2021年1月3日下午5点37分,在江苏金坛某地发生了一起持刀杀人案件。死者为一名31岁的女性,而凶手是一位男子,今年29岁。
据警方通报,两人曾经为男女朋友关系,后来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分了手,这位女子是这家足疗店的店主,她是湖北十堰人,在江苏开店做生意,生意十分红火。
事发当天,女子张某正在店里为顾客做足疗服务。五点多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位男子,姓吕,据说是女子的前男友,他来了没多久,就跟女子吵了起来。
争吵之中,男子突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朝女子捅去,据说一共捅了女子40多刀。致使女子倒在血泊中,周围的群众见状,马上报了警。伤人者吕某作案后没有逃离现场,直到警方到达后,在现场将吕某抓获。
有目击者称,吕某来时先喝了酒,两人发生争执后,他就动了刀。当时店内一片狼藉,满地鲜血,120的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确认张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据警方通报,男子是因为跟女子存在感情和经济纠纷,遂起的歹念。两人既然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相信也有过一段风花雪月的甜蜜时光。
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恋爱过程中要约会,要出去旅游,总免不了要花钱的。从知情者透露中,我们知道男子那天到店里是想跟女子要回两万元。并且之前他曾经跟前女友要过很多回,前女友就是不肯还他。
两万元在我们看来不是天文数字,为了两万元,就把对方置于死地,实在出人意料,令人费解。我们现在不知道这两万元是谈恋爱时男子借给女朋友的钱,还是谈恋爱时的花费。
既然钱已借出,如果有凭证,对方不愿归还,完全可以到法院上诉,而不是动手动刀。如果是谈恋爱时的花费,该男子就不能要回这笔钱,毕竟恋爱时你情我愿,女朋友也曾陪伴过他一段时间,这是正常的消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严惩刑事违法犯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严惩刑事违法犯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