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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应对

2024-06-20 09:03:09 围观 : 0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 收购、销售盗抢机动车尚不够成犯罪的应当根据什么法规处罚?
  3. 刑法第四章第五章分别是什么罪?

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应对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答案是“辨认或者控制”。

收购、销售盗抢机动车尚不够成犯罪的应当根据什么法规处罚?

  对于收购、销售盗窃机动车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刑法第四章第五章分别是什么罪?

刑法第四章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刑罚规定,刑法第五章是对侵犯财产罪的刑罚规定。其中第四章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民主权利主要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第五章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比如甲故意杀害了乙,即属于侵犯乙的生命权,触犯了刑法第四章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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