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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诉讼证据审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诉讼证据审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通常案子到了法院,律师才可以看到全部的证据材料。
调查阶段,辩护律师当然可以会见嫌疑人,但家属不可以。
案子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查阅起诉意见书,但证据材料需要到法院阶段。
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期间,也可以申请取保。
不过,决定权在把办案机关。
1、人民法院认为公安收集的证据未提交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调取,不是向公安调取。如果有其他证据未收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自行收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二审法庭可能会对一审法庭错误的证据认定进行纠正,如果一审法庭错误的证据认定並不影响一审判决结果的,二审法庭至多会在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进行纠正,不会改变一审判决结果。
按我个人的经历和律师办案时的忠告,我总结出这样的结果:一审判的结果,无论对与错,基本上是结案了,二审基本上是聋子的耳朵——摆设,除非你有“没有我摆不平的事”的本事。
当然可以。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不服可以上诉。
二审中可以对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异议,当然可以对一审的证据认定提出异议。
主要方式还是提出具体的上诉请求,并针对其依据的证据,提出重新认定,具体还是从证据的三性出发即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
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明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因此,在证据对抗中仅否定是不行的,要提出反驳对方的证据,这样更容易被法官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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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或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什么情况下,认定案件事实会出现错误,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不清?当然是对于证据的认定出现错误时。所以,在二审时,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是可以再次发表意见的,法院是否认可则是另一回事。
通常情况下,二审开庭时,法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中认定的事实是否有异议,当事人有异议的,显然就是对证据有异议。这时,对证据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阐明自己的观点,或者提交补充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法官也是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方面来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审查。
如果在一审中,当事人已经认可了某些证据,二审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对一审中认可的证据“反言”,即提出与一审不同的意见,但是需要提供证据予以支持,否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有些当事人败诉之后,因为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及对于法律的不熟悉,盲目认为是法官徇私枉法。
既然是诉讼,必定会有一胜一败。证据才是胜诉的关键。
‘’可以告丶应该告!‘’
依我之见:‘’可以控告‘’一一但不是提问者所说‘’再起诉‘’,而是通过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诉再审‘’程序来纠正错误;‘’应该控告‘’一一通过控告督促有关部门启动刑事错案追责程序追究造假司法人员的相应法律责任,以清除个别‘’害群之马‘’。
一,从提问者叙述案件情形来看本案一审丶二审生效刑事判决均是采用了虚假证据所作出的判决,即以假证据为依据作出的生效判决。
依据假证作出的假判决,怎么办?
依我之见:对于刑事生效判决只要有证据证明确系裁判错误,当事人均可以依法向原审法院丶二审法院丶同级检察院以及上级丶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再审,由上述机关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因‘’假证据‘’所作的错误判决。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据以作出的判决的证据证明系虚假丶伪造的应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为此,刑事诉讼法规定:
A,相应规定判决的当事人丶法定代理人丶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原审人民法院丶二审或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丶上级至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的请求;
B,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相对应的人民检察院丶上一级检察院丶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来纠正错误判决;
C,由最高人民法院丶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全国各地方法院所作出,以及上级检察院针对下一级法院的诸如本案例所述‘’一审丶二审生效判决是依据虚假证据‘’依法抗诉,通过撤销原判决并启动再审程序来纠正错误;
D,同理,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依当事人申请以‘’院长发现本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提请审判委员会裁定撤销生效判决另组合议庭再审此案‘’的审到监督程序来纠正错误。
二,既然一审丶二审刑事判决是据以虚假证据所作出的,如果是刑事判决即当事人(自诉案件),或侦查机关伪造证据或刑讯逼供、诱供非法取得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其伪造证据提起刑事诉讼的,应通过上述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并启动刑事错案追责程序依法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玩忽职守丶徇私枉法丶滥用职权犯罪的刑事责任,通过追究个别‘’害群之马‘’的刑事责任以纯洁司机队伍。
对于题主所说的第一审事实不清,你的提问是一审事实不清,二审又维持了原判,最后又发现证据是伪造的,在此,我想追问下,发现假证据又是谁呢?是你自己认为假证据还是什么权威机构发现是假证据呢?我对你的提问有些怀疑,如果按你所说,能够充分地证明是假证据,你维权的路径就太多了,现在我对你的提问不知你指的是刑事案子还是民事案子,如果是民事案子,你首先向认定你有罪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或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或者带控告性地进行申诉等等……如果是刑事案子,你就直接向上级法院或检察院拿出有利证据控告造假的嫌疑人。达到反败为胜为止!祝你成功!
刑事案件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般退回检察院继续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成后才能继续起诉。如果经过补充证据,还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认为生效判决错误,可以提起抗诉,对于检察院抗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法院也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证据有虚假证据,可以报案处理。虚假证据如果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提供的构成伪造证据罪。是其他人提供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证据是司法机关伪造的证据,可以向纪律监察部门控告。
【伪造证据属于犯罪行为,应依法维权追究责任】
伪造证据致人受到刑事处罚属于犯罪行为,当事人依法维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可以申诉和举报。伪造证据属于犯罪行为,当事人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对方伪造证据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如果是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有伪造证据的,可以去检察院申诉,还可以向纪委监委举报。
二、可以申请再审。鉴于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申请二审,二审法院判决为终审判决,立即生效。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有新证据证明原审判决有问题的,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审判决有误的,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可以把对方造假的证据向原审法院提交,请求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如果查明确属证据造假,法院会改判的。
三、申请再审意注事项: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1)申诉人:与一般诉状相同。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2)请求事项:应写明要求撤销原判、宣告无罪。(3)事实与理由:应简要写明原审基本的案情事实和审判结果,重点阐述判决错误,阐述申诉请求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四、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审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诉讼证据审核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