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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审判参考1560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审判参考1560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事情未成年杀人,就有未成年保护法保护,难道成年人就没有正当防卫吗?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所以不存在什么要判刑什么的,当然这只是保证你百分百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符合你还是会有“牢狱之灾”。
而且对方是未成年,所以理论上没有成年人那么容易对自己构成生命威胁,所以可能正当防卫的“难度”要高一点。
所以一般正当防卫的问题,建议首先最好是逃跑,如果不能逃跑或是跑不掉,其次是认怂,如果还不能认怂,那就只有干了,最坏就是坐几年牢。反正不反抗自己可能会死,反抗了,运气好是正当防卫,差的话就坐几年牢。
未成年杀人反被杀是不存在的。未成年在没杀死人前不叫杀人,最多叫伤人。如果未成年杀死人了,死人是不可能反杀的,最多叫同归于尽。如果未成年杀死一个人了,被另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也是杀人犯,未成年杀人有罪,但另一个人没有值法权,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都是犯罪。未成年杀死一个人后再去杀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只要没死就不能反杀,不然就是防卫过当,最好是别还手,不然就算没反杀,也是伤人,他要是往地上一趟不起来了,如果法院判你故意伤人那你就得坐几年牢另赔几百万了。如果有人要对你造成伤害,最好是转身就跑,如果有人正在犯罪,最好是躲到安全的地方再报警。
这个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
比方说有个未成年人拿刀来杀我,我二话不说,先下手为强,啪的一棍子将他打死了。那法官并不认同我是正当防卫,而是故意杀人,我得赔命。人家法官的理由很简单,他是有杀你的动机,也确实给你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可人家还没动手呢,对你的不法伤害并不是“正在进行中”,你一棍把他打死了,那你就是故意杀人了。
如果是他拿刀砍你,你被迫自卫,在打斗的过程中不小心将他打死了,你才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如果他拿刀砍你,你被迫自卫,他一看打不过你撒腿就跑,你追上去把他打死了,那你就是防卫过当,要追究你刑事责任。法官的理由是,他拿刀砍你,你被迫自卫,他一看打不过你撒腿就跑,那他对你的不法伤害已经停止了,你就没有防卫的必要。你追上去打死他,你的行为就超出了防卫的必要范围了,你就是防卫过当,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题中未成年杀成年人被反杀,如果是未成年人正在实施杀人的犯罪行为时被即时反杀,应属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正当防卫的定义可以看出,法律没有对不法侵害人有明确的限制,对正在杀人的未成年人进行反杀,属正当防卫,而且是无限正当防卫,即使防卫过当,也不负刑责。
但是如果已经夺下未成年人的凶器并且用其它手段控制住该未成年人,在该未成年人失去反抗能力后,犯罪行为己经终止,就不能再杀死之,否则可能因涉嫌故意杀人而承担刑责。不过,因被反杀者刚刚有罪错,这种情况下属激情杀人,所以一定会从轻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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