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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提升刑事执行案件质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提升刑事执行案件质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答:刑事判决怎么由执行庭执行,因刑事附民事的判决书,民事部分由执行庭执行。刑事附民事的判决书,民事不履行受害人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要支持受害的利益,要采取不同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尽快的执结案。
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作为退赔吗?
没问题。
我之前办理过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已经确定了被害人以及具体的金额。当然,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便已经查封、冻结、扣押了被告人部分财产。当然,这些财产并不足以赔偿所有的被害人。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也明确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这里要说明一个问题,刑事判决书也是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当然,有的法院在刑事判决之后会直接移送到执行局执行。若是没有移送,那当事人可以自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财产,这个本身就是要退赔给被害人。不足的话,那这个自然是要从其他财产里面来受偿。总不能说,不够退赔那就不要了吧。要是这样处理起来,那所有的被害人还不跳起来。这个恐怕不利于社会稳定。毕竟,保障社会稳定是我们最为重视的问题。
另外说一个受偿顺序的问题。因为可能存在退赔被害人损失以及一些合法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重合的问题。按规定,我们退赔被害人损失是优先于一般民事债权。也就是说,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优先退赔给被害人,再用于清偿普通民事债权人的债权。
你这个问题问的有点意思,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财物,必须是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人民法院也不会去执行的,因为,如果被执行人有一辆摩托车是窃取他人的,那么该财产是要由公安机关进行扣押,最后是要发还失主的。又比如,被执行人借了他人一辆摩托车,被执行人对此没有所有权,该项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他人,依据公民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原则,人民法院也是不可能执行的。
据分析,题主不可能问如此简单的问题,题主可能是要问“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合伙财产吗?”
简单分析一下,合伙人的财产按法律规定是属于全体合伙人的,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是不能擅自进行处分的。进入人民法院的执行阶段,人民法院也只能查明合伙人占有的比例,冻结其合伙人的比例,然后要求被执行人报告每年的经营状况,提取其比例。
完全没问题。
比如银行存款,在银行的配合下,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其帐户,依法划扣部分或全部以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如果是商品房和汽车,或其它高档物品和有价证券,法院可以查封并拍卖。超出执行的部分退还给被执行人。
一般来说,检察院和法院都有各自独立的司法权,不属于上下级关系,也没有指令和服从的关系,检察院只是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证据情况,给出量刑的建议,并不是法院必须依照执行的。
而对于法院来说,没有必要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言听计从,它们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根据控辩双方的辩论情况,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最终做出独立的判决。
当然了,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和法院的量刑考虑应当是比较接近的,并且检察院给出的建议会比较宽泛,可以说大部分案件,法院的实际判决会符合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如果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比较符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而法院的判决明显超越法定范围,检察院可以依据自己职权做出抗诉,由上级法院裁决是否改判。
检察院给出了量刑建议,法院也会依法宣判,两个司法机关的量刑能否一致,确实不好说,我区分不同的情形来看,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对一起刑事案件来说,公诉机关根据审查起诉的情况,给出量刑建议,这是法律赋予公诉机关的职责。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以前,这个量刑建议只是一个幅度刑,且比较宽泛,就是给审判机关留有足够的自由裁量的空间,而审判机关一般都会在量刑建议幅度内进行量刑。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出现重大证据的变化,这种情况会在庭前会议或者庭上沟通,公诉机关如果认可,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也可以直接口头调整。
如果审判机关的量刑建议太过离谱,也有抗诉的案件。比如,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却判了缓刑,那公诉机关肯定会抗诉的。这种情况确实很少,否则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就在抗诉中来往,浪费司法资源。
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普及,量刑建议是认罪认罚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项重要内容,且有的是精准刑,有的是幅度刑,这个是有关解释的规定。
题主把检察院的职能搞混了。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法院行使审判权,充分考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独立作出审判决定。检察院具有监督职能,对法院错误的审判决定,可以提出抗诉。
在我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承担刑事诉讼职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职能)、刑事监督职能(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职能)、民事行政案件监督职能、公益诉讼、部分案件的侦查等职能。
对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如何定罪判刑,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也是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不是随意提出的。审判机关在确定对被告人的刑罚时,也会充分考虑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但是,这毕竟是建议,对审判机关没有强制力。
人民法院最终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对被告人如何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提升刑事执行案件质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提升刑事执行案件质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