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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发案277
卫生间下水管堵塞
污水溢出导致业主家中家具、衣物损坏
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楼主的要求可以支持吗?
请看下面的案例
案件基本事实
韩先生购买了某小区的一栋楼房,并与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合同。合同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大楼的水管、落水管、水箱等公共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维护。服务若不遵守,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月30日晚,韩某回家发现自家卫生间下水管堵塞,污水溢出。物业公司当晚派人清理,污水已达标排放。但第二天早上,卫生间的下水管又被堵塞,物业公司维修人员在地下室的弯管内发现了卫生纸等异物。溢出的污水浸湿了韩某家中的一些装饰品、家具、衣物等,预计损失元。
法院审理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污水管道属于公用管道。除特殊情况外,管道的堵塞情况是逐渐累积的。在污水溢出之前,会出现排水不畅等异常现象。如果及时发现并处理,一般不会造成严重损失。由于污水管道铺设在业主家中,一旦住户因管道堵塞而出现污水溢出,除住户业主外的外人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异常情况。韩某作为业主,有义务审慎管理和维护自己的财产;应积极关注家中下水管道是否畅通,能否正常使用。事发当天污水溢出。直到韩某当晚回家才发现,损失扩大是韩某的过错。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服务企业,有义务对社区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尽管物业公司接到韩某的通知后,采取了疏通管道的措施,但第二天管道就被堵塞,水又流了回来。物业管理公司采取的维护措施不有效、存在故障。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认定双方过错责任比为3:7,判令物业集团赔偿韩某经济损失.60元。
法官陈述
物业管理公司是全体业主委托的社区共享设施的实际管理者,应当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于位于业主家中的穿墙立管等排水管道,由于此类设施上下相连,不具备结构独立性,由业主共同使用,在使用上不具有独立性。如果堵塞,就会影响整个单位的排水。所以它应该是一个共享设施。公共下水道管道堵塞造成的损失,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各自的义务、过错和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物业公司应注意到高层住宅具有住户数量多、内部设施结构复杂的特点,应加强提醒和检查整改等预防工作,避免或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最大程度。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使用性质,妥善维修、保养、清洁、绿化、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公用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确定的修理、保养、管理、维护义务的,业主应当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履行并采取补救措施。存在采取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撰文:王以翔谢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