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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其本质或关键在于“权钱交易”。因此,它具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双重属性。在当前廉政建设、铲除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它已成为我国刑法的重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6条、第383条的规定,受贿罪的起诉标准是贪污公共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公诉: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或者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受贿赂的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行为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的;
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将赃款、赃物用于违法活动的;
拒不说明被盗财物去向或者拒绝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多次索贿的;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为他人谋取职位晋升或者调整的。
根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6条规定,对受贿罪的量刑,是在对索贿罪从重处罚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余的,根据受贿数额和情节,依照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现在:
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或者行政处分的;
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将赃款、赃物用于违法活动的;
拒不说明被盗财物去向或者拒绝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多次索贿的;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为他人谋取职位晋升或者调整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或者行政处分的;
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将赃款、赃物用于违法活动的;
拒不说明被盗财物去向或者拒绝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多次索贿的;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为他人谋取职位晋升或者调整的。
受贿数额300万元以上;收受贿赂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或者行政处分的;
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将赃款、赃物用于违法活动的;
拒不说明被盗财物去向或者拒绝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多次索贿的;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为他人谋取职位晋升或者调整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383条规定“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第三条在上述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或者死刑”。即“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号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第四条的规定:
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重大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但必须投案自首、立功表现,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返还赃物,或者避免、减少危害后果发生的,不必立即执行,死刑可以缓期二年执行。如前所述,关于“可以判处死刑”的量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第三条已经规定了“或者死刑”。第四条单独规定“可以判处死刑”和“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规定以及我国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规定了对腐败犯罪适用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具体适用。也就是说,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当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其他不需要立即执行的处罚情节的,可以缓期二年执行死刑。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返还赃物,避免或者减少损害后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返还赃物,避免或者减少损害后果的发生。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下列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同时根据犯罪情节和其他情节,缓期二年执行死刑。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无期徒刑是介于立即执行和一般死缓之间的一种新的执行措施,而不是一种新的刑罚类型。只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比一般的缓刑更为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