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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一胎违反计划生育吗怎么处理(未婚生育一胎违反计划生育吗知乎)

2024-05-06 14:40:07 围观 : 717 次

近日,一则政协委员建议“允许30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的消息成为各平台热搜话题。

相信很多网友看到这个热搜后都会有同样的疑问。

未婚生育一胎违反计划生育吗怎么处理(未婚生育一胎违反计划生育吗知乎)

其实,现在并不是禁止未婚女性生育,而是未婚生育的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和产假工资。

为什么你不能享受它呢?看看下面这个案例你就知道了。

马克西姆于2011年3月17日加入靓丽化妆品公司,并于当日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份劳动合同于2014年6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

2015年3月10日,靓丽公司以美心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为由,向美心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号工资单,直至该日才结清工资。

美心公司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裁判员均支持马克西姆的请求。

美心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已怀孕,靓丽公司知道此事。2015年7月13日,马克西姆剖腹产产下一女。

2017年3月24日,美心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三期工资及产妇住院医疗费。仲裁以超过一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一审法院认为,美心公司主张赔偿三期福利损失和产假医疗费,必须以良力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为依据。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就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进行了仲裁和诉讼。构成仲裁时效的中断。经计算,仲裁时效尚未届满。

关于产妇医疗费用问题,《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可以自行报销,因此应由美心个人承担。

一审法院维持了三期工资的原判。

靓丽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美心未婚生育孩子,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不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工资。

二审法院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是从保护女职工身体健康的角度考虑,对女职工产假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即无论无论是否合法生育,用人单位应当允许妇女休产假。员工享受产假。但是,享受产假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不同的概念。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权利,有依法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对实施计划生育负有共同责任。”由于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女职工、怀孕妇女和儿童都有遵守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享有的特殊法律权利也必须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为前提。《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属于违反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据此,应当享受我国生育保险的,必须是合法结婚并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本案中,被申请人确认其未办理结婚登记,并依法生育二胎。根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上诉人虽声称已办理出生证明并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但属于合法出生。但目前我们还无法提交结婚登记证和符合计划生育的出生证明来证明。办理户籍手续并不代表合法出生。这与我国人口普查和放开二胎政策有关,不能用来证明是合法生育。生育力。因此,被申请人的生育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情况。

其次,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外的生育条件的,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享受产后休假的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的,应当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的身份证件”。婴儿的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用人单位预缴生育津贴的证明和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发生难产、多胞胎或终止妊娠的,还应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可见,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即只有符合生育规定的人员才能领取生育津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还明确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的,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其需要生育的时间休息疗养不发工资。对生活有困难的,企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企业情况酌情给予补助。”同时,结合被诉人生育时有效的法律规定,《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孩子不符合规定的,住院及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疗费用由被诉人承担”。本人,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此,被申请人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被诉人要求上诉人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判决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看完案例你就明白了,非婚生子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以生育医疗费不能报销,也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这就是为什么政协委员提出允许30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个孩子。事实上,他们希望30岁以上未婚、有孩子的老年女性也能享受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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