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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错案实证分析报告,刑事错案实证分析报告怎么写

2024-06-04 10:42:01 围观 : 0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错案实证分析报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错案实证分析报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

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

我有几个同学都在公安系统,尤其是在刑侦、经侦占多数,所以觉得你问这个问题难以得到准确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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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我们即便是同学,“很铁”那种关系,也不能在任何场合去打听不该打听的,打听反而不好。公安办案是有铁的纪律的,不可能随意透露办案的思路、手段的。

第二是公安办案,每一件刑事案件有多种思路和预备方案的。这种是不可能提前说出去的,但是他们都有一些假设和失败的准备的。其实,我可以大胆地告诉你:警方一介入,对女儿的安全问题早就有考虑,是绝对安全的,这个许渣男以后的任何行动全天候24小时已经在警察的掌控之中,操心这就多余了。

第三,人命关天,来不得半点马虎,也就是急于下结论!这叫“情节闭合”,不能推敲不起,形成错误。其实里面很多细节,比如同一句话由不同的人在多场合、多时间段反复问,从回答形成的差异上面去发现疑点。在目前庞大的公安系统内,十几年前的悬案都陆续被破,何况在那么小的范围、这么短的时间内一个大活人就“人间蒸发”破不了案?荒唐的是这许渣男!

我仍然在祈祷:但愿这次血腥事件的凶手只是许渣男,千万别牵连到他25岁的儿子!

愿苍天有眼………………

谢邀。

关于来女士惨案,经过杭州警方全方位无死角的侦破,重大嫌疑人许某某已认罪伏法。伴随取证进程的推进,正义不会缺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就题主所提的问题,我想谈几点个人分析:

其一,这是警方实施欲擒故纵的障眼法。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且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见犯罪分子具有很强的反侦探能力且蓄谋已久。怀疑不是证据,和高智商犯罪分子作斗争,就必须不动声色的麻痹对手,膨胀他自以为是无懈可击的侥幸心理。倘若仅凭直觉预知的风险,转移年仅11岁的孩子,难免打草惊蛇,诱发犯罪分子狗急跳墙的疯狂,还会造成对孩子的极大精神伤害。

其二,人性是个很复杂的东西。许某某之所以如此丧心病狂,对枕边人痛下杀手,这背后肯定有触碰其不可言说的个人私欲、关乎其生存底线生命尊严的不可逆转无法调和的家庭矛盾。当这种矛盾已经被血腥的方式处理以后,短时间留给他的不是负罪感而是如释重负的平静。他觉得长期压抑几近奔溃的精神得到解放,这从他沉稳冷静面对警方调查的语气神态可以窥探——事实告诉我们:越是滴水不漏越是暗流涌动。

其三,刑事案件的侦破,有高度的严谨性、专业性与保密性。警方在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或者没有百分百的证据链前,不可能也不应当被汹涌的舆情或者如你我一般的吃瓜群众牵着鼻子走。摸排走访,警戒布控,调查取证,技术比对,刑事审讯等等,该走的弯道一个都不能少。法的公正与威严才能最大程度的得以体现。可以说,警方在保护小女孩的生命安全方面,早就有了周密有效的部署——这不是游戏赌博。

最后,我想说的是此案尚有很多细思恐极的疑点,譬如:凶手究竟是如何做到将受害人粉身碎骨不留痕迹连警犬都失灵的?有没有帮凶?处于隐身状态的其他人包括许某某的儿子、来某某的前夫等是否与本案有关?还有据传许某某的前妻也是失踪的,难道……?

距离结案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坚信:惩恶扬善的法律利剑正铮铮作响,真相必会大白于天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错案实证分析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错案实证分析报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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