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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件人身检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刑事案件人身检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注意在法律中没有“搜身”的概念,所谓的“搜身”是指人身检查。检查可以对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里就有明确规定: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我通俗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现场调查、追捕逃犯、侦查案件等执法执勤活动中,对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在发现违法犯罪人的现场对其人身及有关物品进行检查。
这里明确了当场检查无需出示检查证明文件,只需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其实公安机关很多执法细则中都规定有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当场检查。你所说的也是其中一种,所以你不用担心找不到法律依据。
最后提醒一下某些人千万不要用刑诉法里的搜查来套这里当场人身检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案件人身检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案件人身检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