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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的意义

2024-05-20 23:28:50 围观 : 0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还会二审吗?
  2. 刑事案件,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能否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还会二审吗?

你的提问包含着三种情况。

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的意义

一是是否会启动二审?

上诉人不服一判决,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上诉,附合法定上诉程序的,不要求是否有新证据,二审审判程序起动。

二是二审是否会开庭审理?

在双方没有提供新证据,一审判决存在明显程序或实体错误的情况下,二审不一定会开庭审理,也可以直接发回重审。

三是在没有新证据情况下,二审是否可能改判?这是案件审查的实体问题。

这就要看双方一审时,对办案程序,案件事实,证据的理解等是否存在着重大争议,这影响着案件的最终认定。

上面所提三种情况,供你在实际中参考。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是解决的程序性的问题。一般来讲是这几种情况: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原告资格不适格,被告资格不适格,案件涉嫌犯罪正在侦查当中。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用裁定书,而不适用判决书,所以应当是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规定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至于上诉的理由成不成立是另一回事情。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还会二审吗?

第一、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驳回起诉是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不是以以判决的形式作出,依据的是程序法的规定,比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

第二、即使没有任何新证据,作为诉讼当事人,依然享有上诉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当事人在裁定书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上诉即可。

第三、如果在上诉后没有新的事实及理由或者依据新的法律依据,依然与在一审阶段同样的事实和理由的话,很可能会被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在评论下方评论或者私信头条,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能否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谢谢邀请。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陈群律师认为,在题示条件下,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当然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理由有: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叫做“无犯罪证明”。即证明公民没有犯过罪、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它用途很多。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出具单位是国家公安机关,在深圳,可以是市公安局,可以是区公安局,看申请人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具体用途。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用途很多。求学、求职、出境,考上公务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及部分企业招工,都要提供。

二、公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基础事实是:没有犯罪

在我国,实行“罪刑法定”制度,也就是说,按照《刑法》第三条,一个人、一个单位,是否犯罪,不是由公安局说了算,不是由检察院说了算,也不是由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说了算,更不是由书记、市长说了算。而是由刑法规定。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也就是说,犯罪的确认权在人民法院。犯罪的确认程序为刑事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某人有罪,某人才有犯罪记录。

当然可以开出无罪证明。

因为已经被认为没有罪,为了以防有人进行胡乱猜疑,可以由相关部门给其开具无罪证明,这也是为了个人的荣誉,但是这个无罪证明,是要当事人自己去申请开出的。如果以后遇到有人以这个问题来刁难其本人时,他也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开具,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无罪证明就是为了维护这个人的荣誉。为了这人在社会的认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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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之见一一此种不起诉决定后检察院应当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

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终查终结,如需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须写出起诉意见书全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定性和处理呢?

一,经审查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实充分,赚疑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这叫有罪处理。如果需要出据有无犯罪记录的需通过法院判决书来证明。

二,经审查的作出不起诉决定。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的五种情形,检察院审查后依法只得作出不构成犯罪的不起诉,业界一般称作"绝对不起诉‘’。此种不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犯罪作出终结诉讼的决定,自然,检察院不能出据犯罪记录。B,微罪不起诉,根据刑诉法规定针对是行为构成犯罪,只有是嫌疑人具有法定减轻免除处罚情节,检察院在认定有罪的同时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此种情况,检察院是可以出据有犯罪记录的。C,存疑不起诉,是经审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退回两次补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为的不起诉,业界俗称"存疑不起诉"。此种不起诉体现的是我国刑事诉讼:存疑推定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原则。检察院对存疑不起诉的人,也只能出据无罪的证明。

综上分析:只能对微罪不起诉出据有罪证明,其他绝对不起诉丶存疑不起诉均不得出据有罪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研究刑事诉讼行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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