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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涉外交易成为日益重要的经济活动。涉外交易合同往往具有跨国经营的特征。因此,如何规范跨境交易中的证据提交,成为各国法律界、经济界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问题。
涉外合同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物证和电子证据。提交证据时,应当根据不同证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证明方法。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举证法律制度不同,因此在跨境交易时,需要注意不同国家的举证规则。
一般来说,涉外合同的提交证据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根据合同提供证据
涉外合同明确规定提交证据要求的,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据。如果当事人未按照约定提交证据,其自身在仲裁程序中的利益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尊重仲裁机构的规则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般都有自己的规则,甚至可能有具体的证据提交程序。涉外交易中,应当遵循仲裁机构的规则和程序,确保提交证据的有效性。
三、注重证据保全
跨境交易涉及的证据通常是跨境的,举证困难。应更加注重证据的保存。涉外合同证据可以通过保全措施进行保护,如保全令、证据保全协议等。
四、注重证据公证
涉外合同涉及的证据需要跨越国家和地区。为了证据的公正性和不可撤销性,应当进行公证。公证可以提高证据的可信度,也是克服证据异议的有效手段之一。
总之,涉外合同证据提交规则是涉外交易中的重要问题,需要交易各方充分考虑和预见。提交证据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形式的证明方式,并遵守相关仲裁机构的规则和程序。同时,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和公证,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只有在合法、有效的证据基础上,涉外交易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