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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虚开税务局刑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虚开税务局刑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税局税务人员没·有什么责任;
2.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得不偿失。有问题尽量在专管员这个层面解决,他要求啥你抓紧时间干啥就行了,认错认罚。千万别托关系找人,一旦立案全完了,那就不是罚款那么简单了。你千万别跟税务玩心眼,他们比你想象的要专业的多,也别寻思找某个领导解决,没用。道理很简单,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就跟从国库偷钱没区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虚开税务局刑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虚开税务局刑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