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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会受到什么处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立案标准)

2024-04-30 10:35:28 围观 : 208 次

以下是关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罚?文章从各个方面发表了不同的解释。让我们来看看小编对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罚情况?观点看法。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罚有哪些?接下来,跟随桂宏进律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欢迎大家阅读!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会受到什么处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立案标准)

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胡某琼、罗某奇借款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罗某奇赔偿,并起诉胡某琼欠款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奇未按要求履行,胡某琼向石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依法向罗某奇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查询其财产,但未发现需要执行的财产。

2013年5月8日,执行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找到了罗某奇。罗某奇承认,他在东莞市大朗镇开设了一家冰淇淋批发部,拥有5个配送单位。车辆、冷库2座、冰柜250台及部分办公设备。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上述财产。

第二天,罗某奇带着县长回到石城县。因罗某奇一直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石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日。罗某奇向执行法庭表示,他愿意将其冰淇淋批发部的全部财产转让给他人,所得收益将用于偿还债务。但罗某奇返回东莞后,未经执行法院许可,与他人签订转让合同,以46万元转让法院查封的全部财产,仅向胡某琼支付了5.3万元。此后,胡某改名逃避法院强制执行。

2014年8月,罗某奇被东莞市大朗镇派出所拘留15天。石城县人民法院接到消息后,派管理人员将其从东莞市看守所带回石城县。鉴于罗某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决定再拘留15日,并移送石城县公安局侦查。2014年12月30日,石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处置挪用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拉马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法第313条、第314条的规定,非法处分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罪与行为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定刑完全相同。不论轻重,就此而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实际上只是行为人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的一种手段。

(三)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人罗某奇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最初被拘留15天。他依然不后悔。该财产被执行法院依法扣押后,擅自变卖该财产,且大部分收益被隐匿。因移送,已经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被移送侦查起诉。进入刑事责任程序后,其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最终因非法变卖没收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这是他应得的惩罚。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处罚有哪些?今天的解释就到此为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看法和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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