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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需要支付赡养费。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付款金额和期间长短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赡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支付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项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必须支付子女抚养费直至孩子十八岁,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发小鲁提醒您,如果孩子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其劳动收入是其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托儿费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要求抚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1、有条件的可一次性付款。
2、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月、定期、按季、按年缴纳。
3.如果达成共识,可以由一方承担全部子女抚养费。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承担全部子女抚养费的一方明显无力抚养孩子,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就是不允许的。
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状况确实发生变化,确实需要增加或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方仍可以前往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子女抚养费。